本报讯(记者柯美学 通讯员段雯 潘星) 2011年12月,武昌一名精神病患者发病杀死了母亲;今年初,他持刀杀死了父亲。近日,武昌区检察院审查核实后,认为嫌犯无刑事责任能力,要求采取强制医疗措施。
28岁的小沈家住武昌区。2011年12月,小沈突发精神病,将母亲打死。由于被查出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,小沈案发时处于病发状态,无刑事责任能力,遂未负刑事责任。
没有发病时,小沈表现正常,周围邻居都觉得他很老实、内向。
今年2月26日下午3点,小沈突然发病,手持家中的菜刀,来到武昌区武南二路,大喊父亲“是鬼”,持刀朝父亲头部猛砍。父亲当场死亡。小沈返回家中,被警方抓获。
经法医鉴定,小沈父亲因外伤性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,小沈患有精神分裂症(发病期),无刑事责任能力,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,需要长期监护治疗。
因患精神病,小沈杀死了自己的父母。面对惨剧,武昌区检察院依据相关规定,严格审查,对小沈的身份情况、暴力行为、精神病状况和有无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等,进行重点审查,认为涉案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程序的条件,向法院提出强制治疗申请。
办案检察官说,新刑事诉讼法创建了强制医疗程序,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可以申请采取强制治疗。这项设置,是为了防止精神病人继续实施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,使之得到治疗康复回归社会,维护了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。本案中,小沈的行为非常严重,检察机关应启动这个程序,充分行使检察职能,使该程序的价值功能得以实现。
(原标题:一精神病患者 被强制治疗)